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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凤霞|基层协商民主中的主体意愿与实践绩效——基于1002位乡镇干部问卷调查的分析

朱凤霞 探索杂志 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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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探索》2020年第6期。

引用格式:朱凤霞.基层协商民主中的主体意愿与实践绩效——基于1002位乡镇干部问卷调查的分析[J].探索,2020(6):55-67.

摘要:当前全国各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都积极开展协商民主。基层民主协商中的协商主体意愿与实践绩效及其二者的影响因素,是在推行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从对全国1002位乡镇干部的问卷调查来看,大多数乡镇干部有较强的协商民主认知和协商意愿,但带有较强的“个人色彩”,同时也存在部分干部的高度认知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从实践绩效来看,当前较多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仍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缺乏严格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技术植入,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较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对协商民主制度和协商技术的探索将协商民主意愿落实为具体的实践运作程序,尤其需要更多地探索协商民主与政治制度的有效结合模式、协商民主与公共决策的有效结合模式,以提高协商民主的实践绩效,用协商民主促进基层社会的善治。

作者:朱凤霞,女,博士,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教授。

基层社会是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场域在基层民主协商中基层干部和公众是主要的协商主体他们的协商意愿对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十分重要从现实来看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与实践绩效分别从主观与客观这两个维度影响着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从协商意愿的主观维度来看不少学者认为基层干部对协商民主的认知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都还不尽如人意有学者认为基层干部的协商民主认知与实践存在较明显的知行不合一特征呈现较高的协商民主认知但实践重视程度很低的现象除政协系统外大部分青年干部对协商民主的熟悉程度普遍较低青年干部对于协商民主政策协商行为和协商实践的评价总体并不乐观对于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有学者认为由于协商议题和民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性不强导致绝大部分普通公众的参与动机和协商意愿较弱从协商绩效的客观维度来看有学者认为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下不少地方的基层协商民主开展得如火如荼一些地方的基层协商民主甚至走向了成熟化制度化的阶段但也有一些地方仍然处于观望态势此外个别地方的基层协商民主呈现形式化倾向政绩式协商或被协商假协商难以达到较好的沟通效果而一些基层政府官员热衷于逐利性经验性的协商民主探索和实践满足于局部经验的总结和短期利益的实现很少关注制度变革的长期理性目标

那么当前基层协商民主中基层干部的协商意愿到底如何协商民主的实践绩效又如何二者又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为寻求这些问题的解释或作出解答笔者设计了一套问卷对全国乡镇干部进行调查此次调查主要采用纸质问卷和电子问卷两种方式20188月至20198月期间进行了发放最后共收集1108份问卷(调查对象覆盖四川、上海、浙江、广东、湖北、黑龙江、河南等22个省份),其中纸质问卷400(有效问卷335),电子问卷708(有效问卷667),全部有效问卷1002份,有效率为90.43%根据问卷调查分析本文拟从协商主体意愿和实践绩效的角度尝试性地回答上述问题

1 基层协商主体意愿与协商实践绩效的评价维度

从现实来看在基层协商民主主要依靠党委政府推动的情况下基层干部的协商意愿是实现协商的重要因素而公众是公共政策影响所及的相关主体也是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参与者缺乏他们的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无法开展因而公众的协商意愿也是实现协商的重要因素推进协商民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良好的治理绩效从短期来看在于促进公众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从长期来看在于实现人民民主和社会善治因此笔者在问卷中设计了一些评价维度尝试性地通过对乡镇干部的调查分析来评价基层协商主体意愿与协商实践绩效

1.1 对协商主体意愿的评价维度

从理论上来讲协商主体应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社会组织独立专家与公众等其中政府是主要的协商主体是重要的协商参与者和主导者当前及将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协商民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由政府主导的这里的政府指广义政府包括中国共产党组织国家政权组织人民政协组织等既分别承担不同的公共管理职责又有机协同一致的组织体系公众或个人是协商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协商的议题应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且可能具有争议和冲突的议题利益相关的公众理应参与或选出代表参与协商表达利益诉求由于绝大多数地方基层协商中最重要的主体是基层政府和公众因此本文对协商主体意愿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基层干部的协商意愿评价以及基层干部对社会公众协商意愿的感知这两个方面

基层干部代表基层政府是重要的协商主体当前中央通过一系列会议和文件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行了顶层设计基层协商民主也作为制度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一定的扩散但是一方面中央的协商民主决策部署需要基层政府来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各地经济社会状况不同地方政府对基层协商民主的推进力度也不同因此基层干部的协商意愿非常重要如果他们对基层协商民主没有正确的认识与推进的意愿基层协商民主也就很难推进而且基层协商民主的推行还需要各地基层政府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实践在地方探索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和提升基层协商民主才能不断发展如果基层干部没有协商意愿协商民主也就很难有多样化的地方探索和实践当然基层协商民主的推行也离不开上级政府的要求与支持上级政府的态度也决定着基层干部的协商意愿因此对基层干部协商意愿的评价主要从其对征求公众意见的认可对协商民主的理解上级政府对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是否支持等方面进行评价

社会公众也是重要的协商主体离开了公众的参与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基层协商民主基层干部对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的感知可以影响基层干部的协商意愿——一方面基层干部会在一定程度上顺应公众对民主协商的诉求另一方面公众的协商意愿也会对基层干部形成压力与动力因此尽管本次问卷调查是针对乡镇干部并不直接针对社会公众但我们能够从基层干部对协商代表产生方式协商议题确定方式外出务工人员状况等相关问题的回答中窥探公众的协商意愿程度与基层干部对公众协商意愿的感知因此本文对基层干部与公众这两个主要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评价维度如表1

1.2 对协商实践绩效的评价维度

将绩效这一经济学概念运用于政治和政府领域时便不能只考虑投入产出而必须考虑政治和社会意义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绩效可以通过协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而对其有效性的评价可以从短期和中长期两个维度进行短期维度指对每次协商的效果评价即协商成效中长期维度可以在协商制度化方面得以体现即通过多次的协商实践积累经验改进协商程序最终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较成熟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

协商成效是对实践绩效的短期维度评价协商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但共识不是实际的同意而是主体对共有对象或一致对象的接受对协商主体而言协商结果可接受则协商是有成效的即便暂时不能达成一致也应该在协商的过程中加深对公共事务本身的了解以及对方立场的理解并对自身的立场进行反思一般而言协商共识有助于产生科学合理的公共决策并有利于对公共决策的理解和推行因而本文对协商成效主要从这三方面来衡量一是协商效果如何二是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协商制定能否改进实施效果三是干部对协商成效的满意程度

协商制度化是对实践绩效的中长期维度评价基层协商民主一旦制度化则意味着协商民主真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常态成为基层干部的工作方式成为公共决策的必经程序不会因地方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偶然的因素而被搁浅协商的形式程序等都会成为长期的、规范的刚性的制度约束从而实现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的持续发展制度化是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是衡量基层协商民主发展成熟度的重要指标因此本文从协商民主理念协商手段使用社会组织参与度协商中的法律服务协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来评价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本文对基层协商实践绩效的评价维度如2所示

2 基层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考察

基于以上评价维度我们对收集到的有效问卷进行分析从乡镇干部的协商意愿及乡镇干部对公众协商参与意愿的感知这两方面对乡镇干部与公众的协商意愿进行考察以此了解基层协商民主持续发展的主体动力并为进一步探讨主体意愿与绩效差异的关联性提供数据支持

2.1 乡镇干部的民主协商意愿

协商意味着权力的作用必须通过协商共议的过程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这对基层干部来说意味着他们需要就一些公共事务的决策向公众让渡自己的权力基层干部是否愿意与公众协商并用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公共决策主要取决于他们对协商民主的认知如果他们认为某些重大问题的公共决策需要与公众协商不协商不行而且公众的素质能够与其平等对话或者协商民主的发展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则他们可能有较强的协商意愿从调查来看乡镇干部对基层协商民主表现出复杂的意愿或者态度

在涉及公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事情上比如征地调整土地等在乡镇干部中认为非常有必要征求公众意见的占64.37%(精确到百分位,下同),认为有点必要的占16.77%,认为没必要或完全不必要的占3.50%而选择不确定15.37%这表明大多数乡镇干部认为民主协商很有必要许多乡镇干部已经意识到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公众的利益诉求多样化而且权利意识已经觉醒如果公众的利益诉求不能通过正当的渠道得以表达则可能通过极端行为进行表达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决策如果处理不好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在对协商民主的理解上乡镇干部大都表现出较高的认知大部分乡镇干部认可协商民主是通过公开平等讨论做决定的决策方式是一种化解矛盾和冲突的做法是一种促进群众参与的具体机制和程序部分乡镇干部认可协商民主是一种公共部门的日常工作方式尤其是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上愿意用协商的方式进行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当然乡镇干部的高度认知不一定代表其协商民主实践的高意愿这种高度的认知也可能与当前的乡镇干部学历和理论水平较高以及各个层面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深入宣传有关但不可忽视的是也有一部(5.68%)乡镇干部对协商民主不太认可,认为是形式主义、做样子给公众看。

在对基层政府能否与公众协商的看法上,在乡镇干部中认为完全能平等对话的占47.01%,认为基本能够的占25.35%,认为基本不能或绝对不能的占5.19%,而选择不确定的占22.46%。对于当前公众素质是否适用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公共决策,58.28% 的乡镇干部认为适用或者稍加引导则基本适用,而10.87%的乡镇干部认为公众素质不高,协商民主适用有难度或完全不适用。在协商民主的整体环境判断上,55.89% 的乡镇干部认为当前推行基层协商民主的条件已经成熟或者基本成熟,而15.17%乡镇干部认为目前时机还很不成熟或不太成熟从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来看对协商民主不认可认为公众素质太低不适宜协商认为协商时机尚不成熟的乡镇干部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但也不可忽视因为他们可能对当地基层协商民主的贯彻与推进不太积极甚至起消极作用

在上级政府对基层协商民主支持力度的研判上在乡镇干部中认为上级政府对推行基层协商民主比较支持或非常支持的占76.64%认为不好说的占18.78%,认为很不支持或不太支持的占4.59%。这说明,党中央对基层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及其决策部署正在转变为地方政府的政策及其执行策略同时也给基层干部传递了一种政治要求这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贯彻落实和持续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但在上级政府不太支持的地方即便基层干部有强烈的意愿基层协商民主有时也很难开展如果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如征地拆迁之类的公共决策上缺乏民主协商缺乏干群之间的意见互动则可能为干群矛盾与社会冲突的爆发埋下隐患

2.2 乡镇干部对公众协商参与意愿的感知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他们是否愿意参与协商在于他们的利益能否在协商过程中得以表达并在相关公共决策中得以体现以切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愿望具体来看协商代表能否代表公众的利益协商的议题是否为他们关心的问题等都会影响到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乡镇干部作为基层协商的主导者与公众互为主要的协商对象因而乡镇干部对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的感知对开展基层协商民主非常重要

一是公众协商代表的产生方式对公众协商参与意愿的影响很大由于受会议规模等各方面的制约不是所有的公众都能参与协商因此需要选取代表参与协商由于协商代表的产生方式往往不是单一的指定代表选举代表和利益相关代表等可能同时存在在几种方式并存和可以多选的情况下从调查来看乡镇干部认为公众更倾向于协商代表由公众民主选举产生(76.75%),其次是选举利益相关者作为协商代表(51.20%),再次是政府的指定代表(30.04%)和自愿参与者(28.84%)。这表明公众选举或者利益相关者作为代表较受公众认可,这样的代表选取方式能够激发公众的协商意愿。如果协商代表总是由政府或村“两委”等“官方”指定,既难以保证他们能代表公众的意愿,久而久之又使公众对这样的协商失去兴趣。只有能够科学选取协商代表,比如公众层层推选出自己认可的协商代表,或者通过科学抽样的方式随机选取协商代表,或者协商议题的利益相关者能够自然成为协商代表等,这样的代表选取方式才能保证公众的利益得到表达,公众才有协商参与的热情和意愿。

二是协商议题的确定方式影响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如果议题总是由政府部门发起,协商议题被政府支配,则“协商可能被沦为官员意见的脚注,不能真正发挥利益相关各方的积极性”,而公众也容易失去参与协商的兴趣。基层协商民主,公众应该有议题发起权,这是公众在协商对话中的基本话语权。不经公众发起的议题,很难表达公众的诉求,容易背离民意。从调查来看,在可以多选的情况下,乡镇干部认为公众感兴趣的协商议题是辖区内矛盾突出的问题(59.38%)、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57.68%)、辖区基础设施建设或民生建设的问题(57.09%)以及那些通过村民代表在村民中收集的议题(51.99%)。公众对这些议题的协商意愿远远大于政府交办或建议的议题(27.64%)因此调动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从选择公众协商意愿高的议题入手可能是较好的方法

三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协商意愿呈现两极分化目前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是农村社会的普遍现象而这部分人是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与协商的主要群体从调查来看41.32%的乡镇干部认为,外出务工人员挣钱后都想回村庄生活,他们关心家乡的发展,对村庄事务保持比较密切的关注,因此愿意参与公共事务协商。但也有40.52%乡镇干部认为存在这两种情况一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挣了钱以后只想回家乡生活因此愿意参与公共事务协商一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想彻底脱离农村而不想回来这些人员的协商参与意愿不强烈同时外出务工人员与村庄是否保持密切的联系也影响着他们的协商参与意愿一方面如果外出务工人员过多又缺乏专门的联络制度保持与家乡的联系势必影响协商代表的推选和协商会议的召开另一方面通过恰当的联络制度让外出务工人员保持与家乡的密切联系也是保持他们与家乡的情感联结只有关心家乡的发展才有参与协商的愿望在调查中35.73%的乡镇干部表示本地外出务工人员有专门的联络人;57.68%的乡镇干部表示虽然没有专人联络,但有事则由村干部通知家属;而6.59%的乡镇干部表示外出务工人员缺乏联络综合研判外出务工人员中较多关心家乡发展通过专人或村干部保持与家乡的联系这种关心与联系为其参与基层民主协商奠定了基础

3 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绩效考量

对乡镇干部协商意愿及其对公众协商意愿感知的考察最终需要落实到对协商民主实践效果的考量上这是因为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需要转化为协商行为并产生可以看得见的协商效果如果只有协商意愿而无实际的协商行为及协商效果基层协商民主就可能仅停留在纸面上最终会削弱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因此从协商成效和协商制度化两个方面对基层协商实践绩效进行评价也就具有重要性与必要性

3.1 基层协商民主的成效

达成共识固然是协商成效而不能达成共识也未必意味着失败因为民主协商的过程本身就具有一种教育意义协商的过程对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实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也算是取得了一定的协商成效本文对协商成效的评价主要从乡镇干部对协商的直接效果改进公共政策实施效果的感知以及协商成效的满意度这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乡镇干部对协商效果的感知效果较好的协商一般是协商一两次就能达成共识效果较差的协商是反复协商仍难以达成共识最坏的结果是协商不仅没有达成共识促进理解反而造成了事态的恶化这就完全违背了协商的初衷从调查来看民主协商造成事态恶化的情况是极个别的1.10%的乡镇干部曾经遭遇这种情况。在乡镇干部的选择中,协商一两次就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也只是一小部分,占比为22.55%;大部分是协商多次才能勉强达成共识,这种情况占63.87%;也有协商多次仍然达不成共识的情况,占12.48%反复协商才能勉强达成共识或仍不能达成共识会造成人力和时间的消耗久而久之会影响基层干部和公众的协商意愿这种情况就需要对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进行反思

二是乡镇干部对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协商制定及其实施效果的评价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有利于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从理论上讲公众参与协商制定公共政策能够改进其实施效果这也是协商成效的一个方面从调查来看乡镇干部中认为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协商制定能改善或一定程度上能改善政策实施效果的占72.95%认为不好说的占22.66%认为改善不大或不能改善的占4.39%这说明大多数乡镇干部认为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协商讨论的效果还是比较好的或者是有帮助的有利于政策的执行但也有乡镇干部认为当前的协商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公众在协商中还没有实现充分的表达和交流以及缺乏对公共事物本身及对方立场的理解从而影响了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

三是乡镇干部对协商民主成效的满意度协商成效满意度是一个主观指标是乡镇干部对当地基层协商民主成效的总体评价由于乡镇干部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制定者或者推行者或者见证者他们对于基层社会治理中是否使用了民主协商的方法以及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是比较具有发言权的此次调查显示乡镇干部对本地推行协商民主的成效比较满意或满意的占56.09%认为难以评价的占38.42%认为不满意或不太满意的占5.49%虽然满意率已经过半但比例比较偏低这说明协商成效有待提升

3.2 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

协商民主制度化是衡量基层协商民主发展成熟度的重要指标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化并不是简单线性的构建制度并执行’,而是一个理念制度及实践非线性互动的过程”。基层协商民主制度既不可能凭空构想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考因此其建立与完善是基层政府与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基于实践经验本文对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否明确提出协商民主”“协商对话”“协商治理等概念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理念基础协商是传统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但从协商协商民主”,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可能是不自觉地或偶然地运用而明确提出协商民主”“协商对话等理念则意味着基层干部有意识有目的地将党和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念予以贯彻和落实从调查来看71.97%乡镇干部表示本乡镇明确提出了协商民主”,28.03%的乡镇干部则表示本乡镇还没有明确提出协商民主”。这说明一方面很多乡镇重视推进和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但另一方面由于民主协商不是硬性规定也没有纳入基层政府考核因此不少地方仍没有贯彻落实缺乏与公众协商的意识客观地说提出发展协商民主并不标志着协商民主制度化但基层政府缺乏相应理念则不可能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

其二是否将协商作为主要的工作方式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实践基础如果基层干部只习惯使用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方式而不懂得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和加强社会治理就不可能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调查显示63.07%的乡镇干部表示经常使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5.69%的乡镇干部则表示不用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由干部说了算;另有31.24%的乡镇干部表示是否协商需要看情况有时协商有时不协商这些数据表明基层社会治理中民主协商的工作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要求而且是大势所趋这种趋势对基层协商民主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还有相当比例的基层政府仍然缺乏协商民主意识或者存在选择性协商的情况这两种情况都可能阻碍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

其三是否有社会组织发挥协商作用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重要指标社会组织是重要的协商主体由于公众个人在协商中的力量往往很薄弱而社会组织有利于聚集弱小者的力量使其在协商过程中成为不可忽视的一方从而弥补由于个人力量薄弱或能力差异而导致的协商不平等尽管我国社会组织发育迟缓在基层协商治理中的作用也发挥不足但可喜的是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培育社会组织或专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在此次调查中59.19%的乡镇干部表示有社会组织或专业组织参与社会协商,其中32.44%的乡镇干部表示这些社会组织或专业组织有政府参与或由政府培育。但也有40.82%乡镇干部指出本乡镇没有社会组织或专业组织参与协商从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来看地方政府应有意识地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组织参与基层协商使其成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

其四是否有独立专家和法律咨询服务介入协商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重要内容由于协商的议题可能涉及法律问题或专业技术性问题这就需要专家的鉴定和意见如在温岭市泽国镇的参与式预算中涉及道路桥梁地理位置建设周期受益范围机会成本质量标准法律问题等相关议题独立专家都以非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参与协商独立专家参与协商在温岭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比较完善的地方已写入了相关文件中在其他地方也逐渐受到重视在此次调查68.48%的乡镇干部表示本乡镇购买了法律服务,有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协商调处,但也有18.66%的乡镇干部表示本乡镇没有购买法律服务,12.87%的乡镇干部表示虽然目前没有购买法律服务但有购买打算从理论和实践来看独立专家和法律咨询服务介入协商既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水平的体现也推动着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

其五是否有完善的协商制度和程序是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衡量标准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需要将议题的发起和设定协商代表的选取权利和义务协商的程序协商结果的运用和监督等全部纳入制度规范协商过程严格按制度进行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过程也是协商技术不断完善和科学化使协商民主可操作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细致而漫长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从调查来看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度还不容乐观只有32.53%的乡镇干部认为本乡镇有比较完善的协商制度和程序。此外,52.89%的乡镇干部认为本乡镇虽然有协商制度和程序,但不完善;14.57%的乡镇干部表示本乡镇还没有协商制度和程序想到什么就协商什么比较随意这也表明基层协商民主离制度化存在较大的差距大多数地方刚起步虽然有一些初步制订的协商程序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而有的地方基层协商民主尚处于萌发阶段远远谈不上制度化因此从中长期来看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既需要大力推进也需要各个地方加强探索实践不断积累经验不断使基层协商民主走向制度化

4 基层协商主体意愿与实践绩效的影响因素

从上面的调查数据来看各地的协商主体意愿和实践绩效都呈现出一定差异这就需要分析差异产生的主要影响因素分别有哪些同时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与协商的实践绩效之间也可能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因而二者受到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和相互交织的我们重点从乡镇干部的个体因素和作为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等整体因素来进行分析

4.1 乡镇干部协商意愿的影响因素

影响协商主体协商意愿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个体因素也有群体因素既有政治因素也有文化因素和经济因素等从个体因素来看调查发现乡镇干部的民族性别以及政治面貌等不影响其协商意愿(因而未反映在表3)而乡镇干部的任现职时间和年龄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学历层次等与其协商意愿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通过对乡镇干部协商意愿进行差异分析其中二分变量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多分变量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以及LSD事后检验,得到表3这样的结果。

一是乡镇干部的年龄和任职年限对其协商意愿有一定影响具体来看不同年龄得分上存在显著差异(F=3.701P=0.011)事后检验结果为51以上群体的协商意愿显著大于其他群体任现职时间上也存在显著差异(F=4.140P=0.001)事后检验结果为任现11年以上的群体的协商意愿得分显著高于其他任职年限较短的群体这可以理解为在现职上任职时间越长年龄偏大的乡镇干部更倾向于接受用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因此我们更需要加强对初任乡镇干部的协商民主意识和治理技能的培训发挥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对新任干部的传帮带作用

二是乡镇干部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对其协商意愿有一定影响在是否担任领导职务的差异分析中乡镇领导群体的协商意愿显著高于非领导群体(t=3.615P<0.001)。也就是说担任领导职务的乡镇干部大都转变了治理观念更倾向于用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而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乡镇干部可能倾向于用非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或者他们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看待协商民主或者认为不必要用协商这样繁琐的程序去解决问题但数据也说明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有着较好的政治动力与政治基础即多数乡镇领导干部重视和支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基层协商民主的推动离不开地方政府领导群体的支持而担任领导职务的乡镇干部在社会治理中担当着关键少数的角色因此应充分发挥乡镇领导干部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与带头作用

三是乡镇干部的学历对其协商意愿有一定影响乡镇干部中不同学历群体的协商意愿存在显著差异(F =7.436P<0.001)事后检验为高中学历以下的干部群体的协商意愿显著低于其他群体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干部群体的协商意愿显著高于其他群体也就是说乡镇干部学历越高对协商民主的接受度越高对协商民主也有更深刻的理解当前乡镇干部的选拔大多通过公招的方式进行其学历层次也逐渐提升对协商民主理念也更易于接受因此对他们加强协商民主和治理技能培训使其成为基层协商民主的领导力量是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途径

4.2 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绩效的影响因素

对于协商实践绩效的影响因素学界讨论得较多的是经济发展对协商绩效是否具有影响作用但学者们对此各持己见莫衷一是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是城市化发展水平通常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因而出于研究可操作化考虑本文对不同城市化水平的乡镇的协商绩效进行差异分析得到的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城市化发展水平对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绩效有着明显影响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不少乡镇具有了城市特征也有部分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此次调查基于辖区内以城市人口为主还是以农村人口为主对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绩效进行差异分析采用独立样本t 检验从结果来看协商成效维度上以城市人口为主的样本得分显著高于以农村人口为主的样本(t=3.329P=0.001)而在协商制度化维度上二者无显著差异(t=1.251P>0.05)

这个发现也印证了协商民主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相关性一般而言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地方其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为培育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提供了合适的土壤市场经济的洗礼使民众思想活跃民主意识强他们渴望了解政府是如何服务于公众的公共资源是如何分配的”。而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也更解放民主意识更强更易于接受用协商民主的方式制定公共政策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相应地这些地方的基层干部也更看重协商成效的获得

但在协商制度化维度上以城镇人口为主的乡镇与以农村人口为主的乡镇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这说明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方面二者都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因而应通过乡村振兴一方面结合实际发展乡村产业实现农民生活富裕助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努力推进城市化建设并着力强化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居民和农村转移人口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转变通过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提升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水平

4.3 协商主体意愿与协商实践绩效的相互影响

对乡镇干部协商意愿协商成效以及协商制度化进行皮尔逊相关分析后可以发现三者关系呈现显著性且均为正相关关系但相关程度略有差异其中乡镇干部的民主协商意愿与协商成效之间呈中等程度正相关(r=0.404P<0.01),而乡镇干部的协商意愿与协商制度化之间呈低度正相关(r=0.349P<0.01),协商成效与协商制度化之间同样为低度正相关(r=0.243P<0.01)如表5

这说明乡镇干部是否愿意用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和基层协商成效与协商制度化存在必然联系且三者相互影响协商民主与协商治理能否在基层推行以及推行的效果如何乡镇干部的态度和意愿还是十分重要的乡镇干部愿意用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能够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有助于更好地促进协商实践绩效而协商成效和制度化较好的地方乡镇干部的协商意愿也相应较强但三者相关度不高反映了协商民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协商民主制度化水平普遍偏低部分基层干部的协商民主认知和实践之间可能存在脱节的情况即便有些基层干部逐渐有了协商民主意识并愿意用民主协商的手段去解决社会治理问题但是协商治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同时协商民主制度和程序还不够完善法律介入社会组织参与的程度还比较低这些因素反过来也影响了乡镇干部与公众的协商意愿和协商成效这需要在基层协商治理中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植入以提高协商绩效和制度化水平

5 结论与讨论

在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总体设计和相关制度支持下近年来基层协商民主发展较快大多数基层干部和公众都有较强的协商民主认知和协商参与意愿各地也有较多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并且涌现出了一些取得显著治理成效的案例但从整体来看基层协商民主仍然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协商成效还不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还比较低还需要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完善从此次对来自22个省份1002乡镇干部的问卷调查来看当前基层社会对协商民主的探索尤其需要转到制度设计和民主技术的完善上来

从协商主体意愿来看大多数基层干部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协商民主认知为其协商意愿转化为协商实践和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基层干部也能够感知到公众对民主协商的要求在增长而公众的协商参与意愿受到协商代表的选取和协商议题的确定这两个方面的明显影响公众具有较强的协商参与意愿就需要推动基层干部从协商代表选择与协商议题选择两个维度努力去回应公众的协商诉求从而促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但不可忽视的是也有一定比例的基层干部协商意愿不强对协商民主不太认可认为没有必要与公众进行协商这种认知对协商民主的推进起消极作用同时也要警惕基层干部对协商民主的高认知与其实践运用脱节的情况事实上当前乡镇干部的一些做法与问卷调查中得出的高度认知是相矛盾的即在社会治理实践或工作实践中不少干部习惯于替民做主”,在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中缺乏民主协商意愿虽然不少地方政府以积极的态势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实践但协商民主的实施与否和如何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地方党政领导的个人风格和民主意识而不是制度必需因而带有较强的个人色彩”。这样基层干部难免追求短期利益和选择性协商协商民主也就难以得到实质性的践行而公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愿望如果长期在协商民主实践中不能转化和落实为切实的生活体验和经验事实则公众也将失去协商参与的意愿因此需要强化基层干部对协商民主的认知与践行但更为重要的是对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探索迫在眉睫需要用制度的稳定性有序性和规范性克服协商民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协商”“逐利性协商不协商等现象

从协商实践绩效来看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基层协商民主成效不是那么明显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其中民主协商效果好尤其是协商一两次就达成共识的情况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是反复协商后才能基本达成共识也有协商效果不好甚至反复协商也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这就需要从制度设计上进行反思基层干部的协商意愿协商成效及协商制度化呈正相关关系但相关度还不够高也反映出基层协商民主发展不够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化水平还比较低当前基层协商民主实践距离制度化尚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通过协商民主制度和协商技术将协商民主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实践运作程序一项制度运行的效果如何至少有两个因素不可忽略即制度设计的价值理念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细节设计良好的制度设计能促进政府和公众充分交流平等表达促进理解达成共识从调查来看有良好制度设计的基层协商效果都比较好如浙江温岭的基层协商民主如果协商民主程序设计不合理不规范协商民主理念就难以体现协商结果就会产生偏差公众也就成为陪衬”。因此协商技术的提升也是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关键环节当前大多数地方的协商民主实践表现出随意性缺乏严格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植入协商成效不明显就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各地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加大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在协商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

在协商民主制度的设计中需要对协商议题的设置和启动协商代表的选取及其权利义务协商程序的科学设计协商结果的执行与监督等方面作细致的规定并将这些规定纳入地方性法律规范体系在对协商主体的完善中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组织独立专家法律工作者等的作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是理念理想与制度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和彼此塑造动态的发展过程”,可以借鉴国外好的做法但更需要在长期的本土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有的地方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如四川成都将基层协商民主与村民议事制度结合起来浙江温岭将基层协商民主与地方人大制度结合起来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协商民主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的路径是融入国家的民主政治文化。”我们通过协商民主这种新的方式激发我们重新思考自己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并通过相关技术的植入将我们制度中的一些沉睡的东西激活从而改造我们的政治运作”。因此我们既需要推动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来展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需要增强各个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并培育成一种协商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因而在基层协商民主实践中需要更多地探索协商民主与各种政治制度的有效结合模式协商民主与公共决策的有效结合模式激发各种协商主体的协商意愿用协商民主促进基层社会的善治

往期回顾

董石桃 | 基层协商民主中公民参与模式的理论模型与实践样态

刘华云 | 微型公众协商的合法性基础、民主限度与价值重估——以协商民意测验为例

张敏 | 基层协商民主的公共价值管理:一个实践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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