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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里的三重隐喻:正义形式化、黑社会灰化与实体泡沫化

2017-03-27 凯风 房屋屋

文|凯风

 

任何一起新闻,凡是能成为公共事件,要么是触及了这个国家的深层现实,要么触动了所有人的情绪或利益。

 

一如其他公共事件,「辱母案」里呈现了复杂中国的三重隐喻:正义形式化,黑社会灰色化,实体泡沫化。

 

先说正义形式化。

 

一个社会,人们能够安稳生活,彼此相安无事,正在于一系列规范的约束和调节。外有法律,内有道德,走投无路之时,还可诉诸“以牙还牙”的传统正义。

 

然而,「辱母案」却呈现出另一种现实。拘禁和辱骂母亲的人,成了法律上的受害者;奋起反抗的儿子,成了法律上的罪犯;来到现场无所作为的执法者,成了法律上的不相干人员。由此,我们关于正义的一系列认知都不复存在,那么谁来保障我们的安全?

 

私力救济,一向被认为是走投无路时最后的正义,正当防卫就是这种理念在法律上的体现。然而,当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被以法律之名严格限制时,以至于现实里几乎没有正常反抗能被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正当防卫就失去根本上的救济意义。

 

与此对比,警察不作为却又不被当回事。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轻飘飘地将自己置身事外。如果不是舆论曝光,渎职者或许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错在哪里。

 

正义有一副完美的面孔,但在现实里却是高度形式化的。对于平民可以精准实用,对于有些人却有弹性空间。这样的正义,究竟为谁而设?

 

再说黑社会灰化。

 

一般认为,国家暴力才是合法暴力,这种暴力受制于法律和行政程序的严格制约,其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安全,所以得到公众默许。与此相对,民间暴力是非法的,黑社会暴力更是重点打击对象。

 

然而,当黑社会逐渐灰色化时,暴力的法与非法的界限就不那么明显。高利贷因为处于非法地带,不受法律保护,催债隐隐然就有了黑社会化的特征。有黑社会的特征而无黑社会的组织性,这就是黑社会灰化。


只要不破坏公共秩序,灰化的黑社会就不会被重点打击。「辱母案」里,催债的黑社会化已经十分明显。比如堵门和恐吓,比如拘禁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再比如当着儿子面凌辱母亲。

 

黑社会不可怕,可怕的是权力的灰化。为什么执法者面对黑社会手段无动于衷?为什么暴力可以肆无忌惮?这背后是否还有更可怕的现实,我们不得而知。

 

最后是实体泡沫化。

 

这是一个因高利贷催债引发的悲剧。

 

135万的借款,还了184万的现金,再搭上一套70万的房子,竟然还有17万的余款。135万的本金,短短一两年间,就已经滋生出130多万的利息,超出了本金,借贷利率超过100%,远远高过最高法规定的36%的上限。

 

高利贷的确有问题,但这又不全是高利贷之恶。无论信贷如何宽松,无论释放多少流动性,中小企业融资都一如既往困难,高利贷是迫不得已之下的选择。消灭高利贷,这些企业一样生存艰难,反而还会失去唯一的选择。

 

这背后,正是经济泡沫化和大企业化的结果。泡沫化,资金蜂拥而入楼市股市,货币宽松的意义大打折扣,炒房一本万利,实体企业就不会成为优先选择。


大企业化,或者更准确说是国企化,他们获得了政策和信贷资源的双重倾斜,企业更是拥有了绑架经济的资本,所以有些企业坐拥坏账而有政府持续兜底,有些企业资质良好却贷不到款,这种两极分化的局面,显然不正常。

 

……

 

正义形式化、黑社会灰化、实体泡沫化,不是角落里的几处垃圾,而是赤裸裸的现实,悬在每个人的头上,无处可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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