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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球企业破产数量增幅将达9%?7位资深破产律师解读30万破产案件应对之策|律新调研

竺小缘 律新V研
2024-08-26


作者丨竺小缘

出品丨律新社研究中心


危机中见转机,破产亦重生。

目前,全球企业破产速度正显著加快。2022年,四分之三的国家和地区企业破产案件出现反弹。2023年,全球破产指数同比增长7%,2024年继续上升2%(同比增长9%),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破产数量将超疫情前水平。尽管我国有效控制了破产案件数量,2022年同比下降13%至7530起;但在全球上升态势影响下,特别是在房地产和建筑行业,预计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将适度增长,2024年增幅将达到5%。[1]在如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市场的微妙平衡往往在一瞬间被打破,犹如多米诺骨牌效应般,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可能将原本稳固的市场结构推向崩溃的边缘。当企业陷入困境,甚至走到破产的边缘时,不仅是企业自身的前途岌岌可危,整个市场生态也可能因此受到波及。在这个关键时刻,律师的角色变得尤为关键。他们不仅是法律问题的解答者,更是市场危机中的稳定器,能够帮助企业制定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同时也能够预见并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企业在逆境中能够稳定过渡,甚至找到重生的机会。

律新社《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破产领域》的调研过程中,律新社研究中心与多位破产领域的资深律师进行了深入对话,共同探讨在多米诺骨牌效应下,市场如何应对破产危机,实现重塑与新生。


在全球经济放缓的背景下,破产数据被视作衡量市场活力的关键指标。在市场经济下行期,企业面临的财务压力往往导致破产案件增多,或出现“无产可破”的现象;而在市场经济繁荣期,破产案件的减少则表明企业的经营状况趋于稳定。当前,全球经济增长预期的下调与破产案件数量的上升形成了鲜明对比。《2024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指出,由于利率高企、冲突升级、国际贸易疲软和气候灾害增多,全球增长面临巨大挑战。预计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将从2023年的2.7%放缓至2.4%,低于疫情前3%的增长率。报告进一步指出,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均面临增长乏力的困境。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由于利率高企、消费放缓和劳动力市场疲软,预计增长将放缓。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面临金融条件收紧、财政空间缩小和外部需求疲软的问题,增长前景同样不乐观。

表1:《2024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部分数据截取[2]

值得注意的是,安联贸易对2024—2025年的全球经济预测显示,2024年企业破产数量将进一步加速,增幅达9%。预计五分之四的国家将出现企业破产增加(平均同比增长12%),其中美国(同比增长28%)、西班牙(同比增长28%)和荷兰(同比增长31%)的可能增幅最大。这一增长趋势预计将使三分之二的国家在2024年的企业破产数量超过疫情前(2016年至2019年期间)的水平,这一比例高于2023年的一半。然而,根据预测,全球破产指数至2025年将趋于稳定,多数国家将出现逆转趋势;平均而言,相关国家的破产数量预计将减少9%。尤其是欧洲国家,其破产数量的降幅最为显著,预计将从2021年至2024年的高峰水平或历史高点逐渐回落……这些趋势凸显并回应了经济降温的迹象,揭示了近年来各地区经济所面临的挑战,并提示了市场健康度下降的可能性。

表2:2023年全球选定国家/地区企业破产情况[3]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为市场主体提供了退出和重组的机制,从而在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调节器的作用。通过破产程序,可以将资源从债务负担重、竞争力弱的企业中释放出来,并重新分配给更具生产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浙江地区的破产实践中,破产审判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2023年度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4543件,其中破产清算4487件、破产重整52件、破产和解4件;共审结破产案件5237件,其中破产清算5151件、破产重整79件、破产和解7件。

图1: 2019年—2023年浙江法院破产案件收结案情况法院根据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分别采取清算、重整或和解程序,有效出清市场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工程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等优先债权,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破产案件裁定认可的债权总额达到4321.15亿元,处置了898.4万平方米的房屋和6.22万亩的土地,同时为1.96万名职工提供了妥善安置。[4]这些措施不仅有效降低了市场风险,还有助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新技术和新模式的产生,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表3:2023年浙江各地区法院通过破产审判优化资源配置总体情况

王文德

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分所主任

此外,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分所主任王文德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提到,破产程序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程序,它确保了社会各界,包括债权人、职工在内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公平参与,最终实现债务的清算或终结。目前,破产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已经扩展到多个行业,不仅包括传统的制造业和房地产业,还涵盖了矿产企业、服务类企业,以及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即便是那些处于A轮或B轮融资阶段的科技企业,一旦遭遇资金链断裂的困境,也可能需要借助破产程序来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高效地协调职工、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实现社会利益的平衡,最终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


在经济运行的复杂体系中,破产趋势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出市场的健康状况与企业的生存状态。《无破破产行业数据报告》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第21周(5月20日—5月26日),全国范围内已公开的破产案件共计2024件,这一数字较上周环比下降了22.57%,较上年同比下降了16.43%。这一变化趋势不仅揭示了企业面临的困境,也为经济监测提供了重要的风险预警信号。

图2:连续5周破产案件数量变化

破产案件的地域分布特征同样具有战略意义。江苏省以513件破产案件遥遥领先,占比高达26.59%,成为关注焦点。这一现象可能与江苏的经济结构、市场环境及政策导向密切相关。而河北省、广东省、安徽省和浙江省也以较高比例位列前五,合计占比达到57.59%。这些地区的破产案件数量不仅指示了地区经济发展,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优化资源配置和加强风险管理的依据。

表4:破产案件地域分布

行业分布上,批发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和建筑装饰业成为破产案件的重灾区,合计占比达30.79%。这一数据凸显了这些行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面临的挑战,同时也提示投资者和决策者对这些领域的市场动态保持高度警觉。

表5:破产案件关联企业行业分布

企业规模和类型的分布也为经济监测提供了重要视角。数据显示,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下、100万(含)~500万、1000万(含)~5000万的企业占据了涉案破产企业的大部分,合计占比为73.4%。此外,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涉案企业的主要类型,占比高达92.28%。这些数据不仅揭示了中小企业在经济波动中的脆弱性,也强调了对这些企业加强支持和保护的必要性。

破产案件的受理情况同样是经济监测的关键指标。据统计,2024年第21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共有266家,较上周环比增长10.37%,较上年同比增长3.50%。这一增长趋势表明,司法系统在积极应对破产案件的增加,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对破产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上升。

图3:连续5周案件受理对应法院数量变化

总之,破产趋势在经济监测中的战略价值不言而喻。它不仅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调整经济政策的依据,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市场风险的预警。通过对破产案件的数量、地域、行业、企业规模和类型等多维度的分析,可以更准确地把握经济脉搏,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市场如潮,波涛起伏;企业如舟,晴雨摇曳。

当经济增速放缓,如同乌云密布,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逐渐增大,破产风险也随之上升。这张多米诺骨牌一旦倒下,便会触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首当其冲的则是企业破产。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1月至11月期间,化妆品类零售总额达到了384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4.7%的增长。然而,在单独考察11月份的数据时,化妆品类零售总额仅为548亿元,同比出现了3.5%的下滑,这一增速明显落后于市场整体水平。由此可见,美妆市场整体增长态势放缓,这一趋势已导致部分企业在市场压力下难以维持,纷纷陷入困境;最终,2023年有40余家化妆品企业走向破产……[5]

而企业破产不仅是其自身的解散,还有可能导致生产分工链路中的缺失,使得另一家企业失去客户或供应商,订单无法完成,从而遭受巨额损失;在企业无法顺利经营时,银行、投资者和公众会逐渐对整个行业和市场失去信心,使得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更难获得贷款或融资,难以维系资金链;企业在破产后,通常会低价出售资产以挽回损失,而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价值便会因此下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换言之,一家企业的破产往往意味着其上下游供应链的断裂、订单受阻、资金流转停滞,进而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更多企业的困境。这种连锁效应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一旦开始,便难以阻挡。

图4:近十年中国新经济创业公司历年关停/倒闭数量

此外,企业破产会产生大量失业人员,影响人民的正常就业和收入,消费者无法获得已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后续维护和支持,使得消费者权益受损,而持有破产企业股票或债券的个人投资者会不可避免地遭受投资损失。

然而,多米诺骨牌效应并非全然负面,从市场重组与资源优化的角度来看,企业破产也蕴藏着市场自我调整和优化的契机。正如前文提到的,企业破产实际上是市场优胜劣汰、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低效、竞争力不足的企业被淘汰,留下的市场空间将由更有活力、更具创新力的企业填补。通过这种调整,市场得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企业破产现象还对法律服务行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于律师而言,破产案件的增多无疑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在处理这些案件时,破产律师需要同时应对债权人权益保护、债务重组策略制定、资产清算等复杂任务,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精准、高效地解决破产案件中的各类法律问题。

陈映川

法学博士、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法学博士、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映川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视角,他认为破产业务属于一个逆周期的行业。与国外相比,中国的律师在短短十年内经历了完整的行业周期,从繁荣到衰退再到破产。他最早接触破产业务时,主要集中在不动产相关领域。当时,除了土地,其他资产如机器设备、商誉、知识产权等并不被看好。但随着时间推移,业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跨境资产、数字资产等变得越来越重要。当然,破产业务变得更加标准化和模板化,进入门槛降低,律师服务空间逐渐变小。


而对于律所而言,企业破产也对其在团队构建、服务质量、资源调配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适应破产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根据无破数据统计调查,全国范围内破产管理人团队规模为5人以上的团队数量占比不足20%,其中有超过80%的管理人至今仍没有使用过先进数字化办案工具产品。

路少红

大成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联合负责人、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理事

大成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联合负责人、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理事路少红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总结道,在经济形势放缓的大背景下,我国破产案件的数量虽有所上升,但案件质量参差不齐,不少破产律师也面临着承办大量“无产可破”案件的困境,这种挑战在律师行业中甚至比“二八定律”更为严峻。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去年对破产业务团队进行了全新的遴选,推进专业化改革进入2.0版本,后续破产团队的专业性会不断加强。当然,在加强自身专业建设的同时难免遇到各种困难,但从业务规模上看,现在所里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到破产业务中来。破产业务发展的好与坏,逐渐成为强所专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将致力于推动破产业务的专业化和常态化,为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在当今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间的联系愈发紧密,彼此之间的依存度日益加深,仿佛一个精心排列的多米诺骨牌阵列。一旦某个关键企业遭遇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其连锁反应可能迅速波及其他企业,形成所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对于法律从业者,尤其是专注于破产法领域的律师而言,这既是一种挑战,也是重塑破产市场、优化经济秩序的重要机遇。律师身处这场变革的前沿,他们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多维视角审视破产市场的演变。他们不仅关注破产企业本身的法律问题,更关注这些问题如何影响整个产业链、供应链,乃至整个经济体系。他们致力于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同时,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企业重生和经济复苏创造有利条件。

汪显水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重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重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汪显水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表示,尽管我国近年来在办理破产方面较以往有很大的进步,但也经历了跌跌撞撞的探索过程,目前正逐步走向规范化。不可否认的是,现行的《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17年,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企业破产法》正在修订中,且已于今年4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据了解,此次的修订的幅度非常大,也预示着一项全面的破产制度改革即将到来,预计将对我国破产市场产生显著影响,为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从而提升破产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维护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对于破产专业律师而言,新破产法的出台也是一个重要的机遇,将进一步带来破产法律服务向更高层次的飞跃。


黄艳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艳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提出,上海地区自2019年设立破产法庭以来,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上升,受理门槛逐步降低,累积了丰富的企业清算、重整、和解经验。2022年,浦东法院增设浦东破产法庭,专门处理浦东地区的企业破产案件。同年底,上海破产管理人队伍扩大,现有90家机构管理人和10位自然人管理人,具备处理各级案件的能力。随着两个破产法庭审判力量加强、办案经验积累和管理人队伍壮大,预计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上海将受理更多破产案件。同时,将加大预重整、跨境破产、中小微企业重整、简易破产程序等制度的实施力度,并探索庭外重组、庭内外衔接、庭内重整等多元化解决方式,为困境企业提供更全面、有效的保护和救助。


陈枫

国浩律师事务所公司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国浩律师事务所公司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陈枫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表示,个人破产制度的推行是大势所趋,但需审慎把握时机,解决实施难题,并与企业破产形成有效联动。当前金融机构常要求企业实控人为企业贷款提供连带担保,造成企业出现债务危机时实控人由于个人顾虑,贻误最佳破产(重整)时机。为此,破产律师在关注通过破产(重整)手段解决企业债务问题助力企业重生的同时也应关注实控人的个人担保困境,实现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的有机融合。此外,破产律师也应有效利用庭外重组、预重整等相关制度,对于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应尽可能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重组(预重整)方案,提高企业债务重组(重整)成功率。

王琛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琛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表示,展望破产法律服务的未来,可以看到规则将变得更加细致,从而解决破产领域中的具体问题与认知分歧。然而,规则细化也带来了挑战,特别是在社会经济结构差异显著的地区,过度细化可能适得其反。例如,职工债权的范围虽有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如北方地区的采暖费是否属于职工债权,存在不确定性。破产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环,关键在于“对历时问题的共时性解决”。因此,未来破产法律服务需在规则细化和灵活性之间寻求平衡,同时考虑地域和行业差异,尊重地方性知识,制定更具适应性的规则,以在破产程序中更好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波动与不确定性中,破产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它不仅是市场经济自我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机制,更是企业在面临财务困境时的危机应对策略。随着全球经济放缓和企业破产案件的增多,破产法律服务的需求激增,特别是在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专业需求表现得尤为迫切。在这一过程中,破产律师的角色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成为市场重塑者。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破产律师不仅关注破产企业本身的法律问题,更着眼于这些问题如何影响整个产业链、供应链,乃至整个经济体系。他们致力于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同时,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企业重生和经济复苏创造有利条件。


[1] 数据来源:安联贸易《宏观经济展望Global economic outlook》

[2] 数据来源: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2024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

[3] 数据来源:安联贸易《全球破产报告》

[4] 数据来源:《2023年度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

[5]《今年,40余家企业走向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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